淮南市出台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办法
就医,需要一本明白账
日前,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淮南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患者住院费用须做到一日清。
办法规定,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根据要求,上述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医疗科室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实行日清单制度。日清单应逐项记录住院患者当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名称、计价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明细项目),并于当日送达住院患者(日清单一律免费)。而且,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审查制度。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出入院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进行核查,对未使用到住院患者本人或未发给患者的药物,应在患者出院之前予以退费。
为了加强价格监管,我市还决定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资料报送制度,并对其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走访等形式举报。对医疗服务价格不公示、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记者 孙鸿)
(来源:淮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