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我校学习,保证能够达到某某重点中学达标分数线”,这类广告早已司空见惯,培训即使有一定成效,但也不排除有很大的噱头。今年8月20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要求某中考补习学校全额退还协议费及补习费47000元的案件。日前,在法院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退款协议,当事人撤诉。
2014年底,赵某看到淮南某中考补习学校打出的广告:“如果进入我校补习,保证能够达到淮南某重点中学达标分数线”。赵某为了孩子的前途,决定让孩子进入该校学习。2014年12月1日,双方签订了《淮南某学校与学生家长签包考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使学生达到淮南某重点学校指标线,并约定由赵某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协议费4万元,补习费7000元,学校出具收款票据上注明“考不上全额退还”。
随后,赵某的孩子进入学校学习后,没有违反双方的约定被扣分,但最终未能像学校承诺的那样,包考上重点中学。赵某多次要求学校退款遭拒,于是,赵某将该学校起诉到法院。
案件经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在人民调解员耐心劝说下,赵某认识到孩子通过补习学校的学习,虽未考上重点中学,但成绩提升非常大(与重点中学仅差距20多分),学校方也意识到当初签订协议有不妥,同意退还赵某24000元费用。赵某在收到学校的退款后,于近日撤回了起诉。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