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安理大社区的王某患白血病,2016年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总计为115.7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其报销了医疗费用3万元后,大额医疗补助又报销了21.76万元,在没有大病保险的情况下,就只能报销这24.76万元了,报销比例为21.39%;实施大病保险后,大病保险又为其补充报销了54.89万余元,总共报销了79.65万元,报销比例达到68.82%,比没有实施大病保险前多报了54.89万元。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已经成为我市城镇居民就医的坚强后盾,极大地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也体现了医保政策的阳光越来越深入地温暖着你我他。
(通讯员 汪善梅 刘欣)
(来源:淮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