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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赔偿金,让中间人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5/12/01

    工友身亡,家属对赔偿金分配没有达成共识,用人单位只得把赔偿金汇入中间人李某的账户。然而李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出于好心当中间人,结果却成了被告。近日,庄某诉李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劝说调解下,庄某撤诉。

     原来,2014年5月,李某的工友聂某在贵州务工时不幸身亡,由于聂某的家人远在重庆,李某为聂某的事情忙前忙后,用人单位也同意支付赔偿金97万元。由于聂某的妻子庄某与聂某的父母等因赔偿金分配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李某作为中间人,故用人单位将赔偿金汇入了李某的账户。之后李某一直保管该笔费用未动,没想到今年8月,李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庄某以李某不当得利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赔偿金。

    李某感到很委屈,主审法官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将双方及聂某的父母等共同约到法院,通过耐心劝说,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聂某的父母及兄弟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原来他们是担心聂某的妻子将孩子所得的赔偿金私自挪用,故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

    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审法官就该问题提出了托管等多种解决方案,最终聂某的父母及兄弟打消了顾虑,赔偿金分配问题达成一致。至此,作为中间人的李某也将保管的赔偿金全部取出,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