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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3万元 没有借条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5/12/04

    朋友之间借贷没有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要回借款了。日前,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归还借款3万元,但原告并不能提供借条及转款凭证,经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诉称:张某与李某系网友,今年3月,李某以做生意为由从张某处借款3万元,但很快被告态度蛮横,明确表示不归还这笔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

    张某提供证据除身份证及被告的人口信息材料外,仅提供了淮南某银行存单取款凭条照片(存单名字是张某,取款代理人是李某)两张和电话录音及录音文字稿一份。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张某诉称李某向其借款3万元,但未提交借条及转款凭证,诉讼中张某仅提供银行存单取款凭条照片及电话录音(被告李某未到庭印证,仅凭录音难以确定双方身份及具体债务内容),未提供取款凭条原件,原告张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借贷关系不予支持,遂依法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对此,法院也提醒市民,不管借款给谁都要写借条,借多少钱、对方是否收到、何时还款、逾期不还的违约责任等,这些都要写清楚,以免留下后患。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