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5月15日     
生活与法
生活与法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与法
“帮人”垫还信用卡 顷刻被骗2万多
    发布时间:2015/12/05

        打算以帮助别人垫还信用卡赚点手续费,男子孙某一不小心被骗走了2万多元,不但没“帮上”别人,还给自己挖了个坑。不过,诈骗者也没有逃出法律的制裁!11月11日,被告人赵某、吕某、施某三人联手利用信用卡垫还诈骗他人钱款一案,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吕某、施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4月11日,被告人赵某、吕某、施某三人从外地来到淮南,预谋利用信用卡垫还,诈骗他人钱款。三人在网吧上网搜索信用卡垫还发布人的信息,后锁定“猎物”孙某。吕某给被害人孙某打电话,谎称自己是淮南某医院医生,要求孙某帮助为其信用卡还款,交易成功后给孙某手续费600元,并约定在某医院见面。

    4月12日中午,赵某、吕某、施某提前来到约定的医院观察作案现场。下午2时许,被害人孙某在医院外科大楼住院部4楼见到吕某,吕某将孙某带至4楼走廊东侧,拿出两张信用卡(信用卡实际使用人系赵某)要求孙某给第一张信用卡还款2000元、给第二张信用卡还款24000元。

    接着,孙某先往第一张信用卡转入2000元,之后用自带的POS机将该款刷回。接着孙某又往第二张信用卡转入100元并刷回,确认该卡能正常使用后,孙某又向该卡转入23900元。在外等候的赵某接到转款信息后,立即将该信用卡挂失,现场的吕某接到赵某电话后也立即离开,并与在出租车中等候的施某一起逃离现场,赵某也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三人会合后,连夜去了上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吕某、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中,被告人赵某、吕某退还赃款23900元,被害人孙某表示对赵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吕某、施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39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确定的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