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高达8.0级,破坏地区超过10万平方千米的汶川地震,震动了整个中国。自汶川地震以来,国家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专业救灾,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救援成为常态。
之后的十年,中国又经历了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鲁甸地震、九寨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在应对灾害中,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政策不断完善,模式不断丰富,效率不断提高。
(一) 政策法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救援
据不完全统计,2008 年后国家出台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文件中,超过20 个直接提及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相关内容,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关于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的通知》等,这些政策法规从多个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其中,2008 年 6 月 9 日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2015 年 10 月 9 日,民政部公布《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肯定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重要意义,旨在统筹协调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2017 年,民政部救灾司指导社会组织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一线行动指南》,旨在健全社会力量一线救灾工作机制,促进协调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地参与救灾工作。
(二) 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模式
随着近年来国内救灾经验的积累和提升,中国民间救援力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为国家救援行为做了很好的补充。汶川地震至今,社会组织参与救灾过程中社社协作、政社协作的模式逐渐发展成熟,也出现了像广州救灾联盟、基金会救灾协调会、壹基金救援联盟等救灾模式。
汶川模式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绵竹市遵道镇汇聚诸多企业、NGO与个人志愿者建立“遵道志愿者协调办公室”,并在抗震救灾期间开展了有序、有效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协调办公室在政府、企业、NGO、社会资源等四方关系协调中起到了作用,这一工作模式创造了地方党政部门和民间组织合作救灾的新模式,同时得到了政府和民间的双重褒扬。
雅安模式
2013年雅安芦山地震后,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社会管理服务组,随后服务组协调成立了“雅安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中心”,以便更好的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纳入到灾后救援工作体系中来,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抗震救灾。中心下设接待部、服务部、项目部和综合部,80多名成员均来自群团组织。随后7个受灾区县相继建立县级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中心,极重受灾乡镇设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站。雅安模式成功实践了政社合作、社社合作和项目推进机制。
政社合作机制方面,建立了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机制,党委政府向社会组织及时通报抗震救灾的要求和进展情况,并及时收集解决社会组织实施救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社会组织提供全方位服务,提供包括工作场地、水电、网络、信息需求发布等诸多便利。
社社合作机制方面,主要是通过设立基金会救灾协调会、420NGO组织的联合平台等充分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工作联系会、重建工作通报会、信息分享会、援建项目进程通气会、项目发布会等7会制度。
项目推进机制方面,由“中心”主动帮助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协调建立项目需求库,做好项目对接并协调项目落地。
鲁甸模式
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后,云南省民政厅协同社会组织救灾,并在应急指挥部设“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协调服务组”,建立了“云南鲁甸地震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该平台由云南省民政厅主管,由云南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协调,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为民间组织提供灾情灾区需求信息,帮助民间组织解决进入灾区的通行证等实际困难。社会组织把政府平台加入到自己的微信群,既可以收集民间组织的信息,又可以直接跟救灾指挥部沟通,帮助社会组织解决了通行证和物资调拨的问题。该平台成立后成功参与了2014年8月3日鲁甸地震和2014年10月7日景谷地震的救援工作。
广州模式
2016年10月31日,在广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广州市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联盟成立,联合发起单位包括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应急协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广州市社会创新中心等。联盟成员单位共分为专业救援类、慈善募捐类、社会服务类、物质保障类、志愿服务类、综合支持类等6类。灾害发生时,这些社会组织将配合政府救灾,用专业的救援知识为广州市民提供服务。
基金会救灾协调会模式
2013年雅安地震10天后,数家基金会共同发起了“基金会救灾协调会”,并于2014年7月完成正式注册。其组织结构为“8+1”,8家基金会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1家为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救灾协调会致力于促进基金会之间、基金会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在防灾、减灾、救灾、重建中的沟通、交流、合作与协同[1]。其终极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协调政府与社会力量、包含灾害管理各个阶段的全面综合型的协调机制。救灾协调会的功能是汇总成员机构信息向政府传递,收集政府救灾信息,协调会员单位之间救灾关系。每个会员基金会均设一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会联络,稳定性较强。
壹基金模式
以近300支志愿救援队伍组成的壹基金救援联盟,以及跨10余省200多家机构组成的联合救灾网络是壹基金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壹基金联合救灾协同平台由壹基金救援联盟、联合救灾及企业平台组成。汶川地震后,壹基金联合多家民间机构发起“壹基金联合救灾伙伴网络”;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后,壹基金联合十省民间联合救灾网络伙伴及壹基金救援联盟四川、北京、河南等28支队伍提供“壹基金联合救灾雅安地震救援行动”,并积极通过“壹基金企业联合救灾平台”协调企业资源参与救灾。
社会组织参与救灾模式梳理
[1] 《中国基金会组织参与减灾救灾协调机制探索》(PPT),来源:基金会救灾协调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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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慈善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