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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约红颜知己 落入传销陷阱
    发布时间:2015/12/21

    被害人江某通过通话,以为遇到了红颜知己,赴约时才发现对方是传销女,可为时已晚。江某被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并被强制上课、洗脑,终因发高烧逃过一劫。近日,该案在田家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5月,被告人华某承租田家庵区香港街某房屋作为其进行传销活动的窝点。同年5、6月份,被害人江某通过电话认识了自称“夏某”(在逃)的女子,两人聊得很投缘。7月底,“夏某”谎称在淮南市某工厂打工,让江某前来看望她。8月1日,江某如期来到淮南后被“夏某”及被告人华某带至出租房内,随即被华某等传销人员控制,江某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也被搜走。在此期间,江某多次表示想要离开,华某等人仍继续限制江某的人身自由,不让其随意走动,强行给江某上课、洗脑,让其参与传销活动。8月5日下午,江某发高烧,华某等人遂将其送到淮南某医院后离开,医院随即电话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某伙同他人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在归案后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