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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员工从厢式货车上跌落致死 浙江义乌开车司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6/01/18

   因车间人手不够,平时负责开车的老郑就被安排去招工。招了十几个工人后,老郑就将他们一股脑儿都“装”进了一辆厢式货车的后车厢,可没想到在行驶途中,车内一男子不慎跌落致死……25日记者获悉,浙江省义乌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郑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年12月2日,临近圣诞节,义乌的工艺品厂都开始忙着出活。因人手不够,车间主任老夏大清早就叫厂里的驾驶员老郑去招零工。

  当天早上,老郑在停车场转了下,没看到平时惯用的小客车,只看到了一辆厢式货车。由于实在记不清前一天把车停到哪了,于是老郑就开上了那辆厢式货车,带着坐在副驾驶的老夏出发了。

  到达商城大道廿三里街道下丰塘村后,两人接了七、八个工人,可老夏觉得人还不够,又让老郑开去武溪北街接了几个工人。

  因为是厢式货车,总共就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两个位置,于是,招来的十几个人都被老郑安排上了货车的后车厢。为了通风,老郑将车尾部的大门打开了,所以大家都紧紧地贴靠在车厢的上半部和两侧。

  可没想到,车子行驶至武溪北街与商城大道交叉路口掉头时,正蹲在右侧车门处的小赵因重心不稳自然地往车厢门上靠去,而此时,他身后的车厢侧门却突然打开了,于是小赵就掉了出去,脑部着了地。

  老郑从后视镜看到这一情况,急忙停车察看,发现小赵已没了神志,于是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两个月后,小赵因抢救无效死亡。经尸体检验,小赵系车祸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最终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而老郑,因为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用厢式货车的车厢载人,且致一人死亡,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和解,老郑及公司一方赔偿小赵家属69.08万元,老郑取得了小赵家属的谅解。

                   (见习记者 奚金燕 通讯员 王宁)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