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了发票,故障手机就不能享受“三包”了?日前,消费者邓先生遭遇到了售后难题。幸而在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帮助下,邓先生的难题顺利解决了。
今年3月份,消费者邓先生在某商场购买某品牌手机一部,5月份手机出现故障,到商家要求“三包”服务,但是因邓先生发票丢失了,售后拒绝提供“三包”服务。邓先生维权无果,后投诉至市消保委。
市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消费者和商场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消费者邓先生购买手机时,商场开具发票为机打单联发票,商家没有发票存根,商家带消费者去售后,并同意开具购机证明,但售后坚持以发票为凭据,不予维保。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与该品牌手机售后联系,告知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邓先生虽然遗失了发票,但店家不得以没有发票为理由拒绝履行“三包”规定。最终,经协调,售后同意为消费者按照“三包”规定维修手机,消费者也表示满意。
虽然邓先生享受到了“三包”服务,但维权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实际上,大多数销售者、售后在提供“三包”服务时,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发票和保修卡等有效凭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因此,对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商品后,应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不仅如此,在取得相关购货凭证后,消费者还应妥为保存,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廖凌云)
(来源:淮南网)